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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标货物的加工工艺和配置
1、产品成形,其生产顺序为: (1)剪扳机裁剪下料; (2)冲压机钢模切角、打孔; (3)液压折弯机对拼装料折弯成形; (4)点焊、氧焊拼装焊接完后初品成型。 2、金属材料表面处理及喷涂工艺: (1)产品喷塑前严格进行PA30->IA脱脂->水洗->PA51->L酸洗->风热干燥PA66胶钛表调->PA3100->A磷化->水洗->风热干燥等九道工序处理。 (2)磷化处理实施标准: A、盐雾实验:按ISO13768-76实施
B、附着力:按GB1720-79实施 C、点滴实验:按GB6807-86附录D实施 D、膜重实验:按GB6807-86附录A实施 E、膜外观检验:按GB6807-86附录B实施 二、货物的技术要求,质量标准,检测标准 1、投标货物的生产技术要求及质量标准按照“家具设备通用技术条件”国家标准GB/T13661。1-92标准进行生产。 2、检测标准依据国家标准GB13667.41通用技术参数及检测方法进行检测。 三、货物主要原料的产地 1、优质冷轧钢板
上海宝钢 2、塑粉
上海静电塑粉有限公司 四、商务响应 (一)同意将货物按甲方指的地点交货。 (二)同意
日前作为交货时间。 (三)承认中标价即为合同价,合同总价一次包干,作为最终结算的依据,我方不再向招标方提出任何费用的要求。 (四)款项结算 合同款的支付 1、我方在签订合同后,能迅速组织全力生产,并同意验收后,出具商品验收合格证明单后的15天内结算。 2、在总结算后按合同规定付款。 (五)产品运输及安装调试 1、我方根据该货的性质特点,拟采取汽车运输方式负责把货物交付到甲方指定的地点,全部运杂费由我方承担。 2、货物运到现场后,由我方负责安装,并可在规定时间完成,完全按甲方审定的排放布局图排放到位。 (六)质量保证 1、投标产品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标书所要求的规格、型号、材质、颜色光泽进行生产,并于交货前提供样品,经便验收。 2、交付验收时,如货物与样品不符,甲方有权拒收,我方负责更换直到产品质量符合要求,甲方满意为止,一切损失和所需要的费用均由我方一概承担。 3、产品因原料或加工工艺造成的质量和内外观缺陷问题,由我方解决并承担费用。 4、从安装到位验收完成之日起,所有产品保修期为一年。 (七)违约责任 1、合同履约同意按《合同法》中的相关条款执行。 2、我方如未按合同要求提供产品或质量不能满足技术要求可无条件更换,否则采购单位有权提出与我方终止供货合同,我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八)验收 1、同意采购方式对我方产品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种检测、验收方式进行检测、验收。 2、验收合格后,我方愿与采购单位共同办理相关的验收交接手续,并出具各种验收依据。 |